全国首创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通”应用落地见效 助力大湾区通关便利化
发布时间:2021-09-22
来源:广物控股
在海关总署和国家口岸办的统筹指导下,在广东省口岸办、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汕头海关、汕头市商务(口岸)局的协调推动下,省电子口岸公司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,着力疏通口岸通关物流堵点,依托中国(广东)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(以下简称广东“单一窗口”)建成上线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”应用功能,近日率先在汕头口岸顺利完成首票业务应用实单测试,推动全国首创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”应用模式落地见效,获得汕头立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、汕头市通海泰平船务有限公司、新达联报关有限公司等试点企业的高度好评,也得到海关总署、国家口岸办等国家有关单位的充分肯定。
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”作为广东“单一窗口”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核心功能是粤港澳大湾区有代表性的“单一窗口”地方特色应用,旨在解决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交换时间滞后、传递方式复杂、信息不精确等问题,推进企业间跨境贸易物流信息协同作业,实现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,同时,保障数据传输即时、安全、可追溯,有效推动提前申报,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。
该项目具体从四个方面实现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”:一是补料全程线上办,外贸企业/货代企业、船务公司之间的补料信息接收及确认全程网上操作完成;二是舱单信息便捷查询、授权推送,舱单信息生成后,外贸企业/货代企业可在“单一窗口”便捷查询,同时可授权“单一窗口”向指定的报关企业发送舱单信息;三是舱单信息提前获取助力提前申报,报关企业可以提前至少2天获得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等舱单信息,完成提前申报;四是操作过程存底可追溯,避免商业纠纷。
该项目全面推广后,预期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:一是经济效益方面,以汕头为例,预计每年可覆盖来自港澳约29万标箱、500-600货主单位,为汕头企业节约口岸单证物流成本145-580万元;二是社会效益方面,便利企业提前申报,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,优化地方口岸营商环境,促进大湾区口岸物流信息互联互通,带动港澳企业参与国内大循环,打造全球商品和要素的引力场;三是特色创新方面,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通”项目属全国首创,既丰富了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地方特色应用,又创新了口岸物流协同的业务模式,推动“单一窗口”的前伸后移,打通了口岸物流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下一步,省电子口岸公司将不断优化完善该项目,提升应用便利性和用户体验感,拓展移动端个性化服务。同时在省口岸办、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驻粤各直属海关的指导下,将汕头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至全省所有涉及港澳进境船舶业务的地区,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,服务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。
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”作为广东“单一窗口”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核心功能是粤港澳大湾区有代表性的“单一窗口”地方特色应用,旨在解决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交换时间滞后、传递方式复杂、信息不精确等问题,推进企业间跨境贸易物流信息协同作业,实现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,同时,保障数据传输即时、安全、可追溯,有效推动提前申报,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。
该项目具体从四个方面实现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联互通”:一是补料全程线上办,外贸企业/货代企业、船务公司之间的补料信息接收及确认全程网上操作完成;二是舱单信息便捷查询、授权推送,舱单信息生成后,外贸企业/货代企业可在“单一窗口”便捷查询,同时可授权“单一窗口”向指定的报关企业发送舱单信息;三是舱单信息提前获取助力提前申报,报关企业可以提前至少2天获得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等舱单信息,完成提前申报;四是操作过程存底可追溯,避免商业纠纷。
该项目全面推广后,预期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:一是经济效益方面,以汕头为例,预计每年可覆盖来自港澳约29万标箱、500-600货主单位,为汕头企业节约口岸单证物流成本145-580万元;二是社会效益方面,便利企业提前申报,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,优化地方口岸营商环境,促进大湾区口岸物流信息互联互通,带动港澳企业参与国内大循环,打造全球商品和要素的引力场;三是特色创新方面,“港澳船舶进境信息互通”项目属全国首创,既丰富了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地方特色应用,又创新了口岸物流协同的业务模式,推动“单一窗口”的前伸后移,打通了口岸物流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下一步,省电子口岸公司将不断优化完善该项目,提升应用便利性和用户体验感,拓展移动端个性化服务。同时在省口岸办、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驻粤各直属海关的指导下,将汕头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至全省所有涉及港澳进境船舶业务的地区,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,服务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。